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的意见》《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及相关政策规定, 结合白银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研究,决定开展白银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4名,其中:市直32名、会宁县45名、靖远县92名、景泰县33名、白银区31名、平川区61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白银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列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列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在编在岗人员;
 
  3.参加各类公开招聘及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拟聘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党籍、公职及辞退解聘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报考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范围
 
  1.户籍生源。白银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不含白银市兴堡川电灌工程管理局、白银市靖会电灌工程管理局)不限户籍和生源地,各县区事业单位及白银市兴堡川电灌工程管理局、白银市靖会电灌工程管理局招聘岗位须为白银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白银市的人员(户籍以发布公告当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各类基层项目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以后出生)。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考。
 
  3.对象范围。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共设置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县(区)项目人员等两类招聘岗位。
 
  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在《岗位列表》报考条件“范围”一栏中标注为“应往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凡符合户籍生源、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年龄资格等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县(区)项目人员:在《岗位列表》报考条件“范围”一栏中标注为“**县(区)项目人员”的岗位,只面向白银市服务期满未纳入编制管理且目前仍在岗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两类基层服务项目及经甘肃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招考统一选拔到各县区、乡镇事业单位(含乡镇卫生院、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乡镇农技、畜牧、文化、旅游、社保、进村进社等岗位)工作的各类项目人员进行专项招聘(零就业家庭人员按当时安置岗位,与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同类岗位报考)。报考条件为: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对应聘岗位学历、专业和项目服务类别等有具体要求的,按照《岗位列表》中所要求的条件报考;
 
  (3)各类未入编项目人员只能报考本县(区)专项招聘岗位。
 
  (三)其他要求
 
  1.《岗位列表》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等规定的规范表述执行。
 
  2.报考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具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试人员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必须齐全,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3.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入职前准入查询工作作为必要环节。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4.鼓励具有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和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残疾高校毕业生、残疾基层项目人员积极报考相应岗位,聘用后招聘单位按规定享受有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政策。
 
  三、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众号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白银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本次报名参加甘肃省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等内容,报名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1.用户注册。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或直接点击网站飘窗进入报名专题页面。报名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提交报考申请。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申请提交时间为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00至9月13日(星期五)18∶00。报考人员需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直接与市、县区人社局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3.网上资格审查和结果查询。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30至9月14日(星期六)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9月13日(星期五)18∶00前未通过审查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之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特别提示: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30至2024年9月15日(星期日)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特困供养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残疾人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拟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在报名系统的缴费环节提交减免申请。符合减免条件并通过审核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省内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信息由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残联核实,省外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须分别将家庭所在地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困供养人员证明、残疾人证件原件等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审核。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8∶00。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白银市招聘岗位的考生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到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办公大楼605办公室(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兰包路679号)提交申请,统一汇总后及时上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进行审核、修改。
 
  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2∶00,逾期不予受理。因居民身份证与准考证个人信息不一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9∶00至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查看。
 
  不同类型的招聘岗位使用不同的笔试试题,试题按岗位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考试类别。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分类表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考试类别代码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综合应用能力

(A类)综合管理类

11

A类

A类

(B类)社会科学专技类

21

B类

B类

(C类)自然科学专技类

31

C类

C类

(D类)中小学教师类

小学教师岗位

41

D类

D类

小学教师岗位

中学教师岗位

42

D类

中学教师岗位

(E类)医疗卫生类

中医临床岗位

51

E类

E类(合订本,客观题所有考生均须作答,主观题由考生按报考具体岗位类别作答)

西医临床岗位

52

药剂岗位

53

护理岗位

54

医学技术岗位

55

公共卫生管理岗位

56

 
 
  特别提示: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
 
  (二)笔试地点
 
  笔试考点设置在白银市白银区的标准化考点,报考白银市招聘岗位的考生只能选择在白银市参加考试。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请报考人员提前熟悉考点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A4纸)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开考比例
 
  原则上开考比例为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1:3。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分数及以上者,进入资格复审及后续招聘环节。最低分数控制线为白银考区使用同一类笔试试卷人员平均分。
 
  (五)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12月初,在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众号公布。原则上只接受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在成绩公布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成绩复核。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须面试岗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要求面试岗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招聘人数为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等额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时间、地点、方式等在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众号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按要求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提供以下材料及复印件: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户口簿等其他岗位所需的印证材料;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须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的、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自愿放弃的人员均不退还报名费,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白银考区使用同一类笔试试卷人员平均分及以上的应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
 
  岗位要求须面试的,在面试前统一发布公告;应聘人员须按规定参加面试。
 
  (一)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为准。
 
  (二)面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及履职要求组织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三)相关要求: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招聘岗位名额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确定面试对象。如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入围考生出现名次并列,且经面试资格复审均合格的,则一并列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如同一岗位笔试考生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生本人现场签字确认。
 
  七、总成绩确定
 
  (一)不要求参加面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者排名为先。如该科目成绩仍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
 
  (二)参加面试的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总和确定。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点,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60%+面试成绩×40%。
 
  (三)面试当日内通过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众号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由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在市级以上具备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名单通过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群发短信平台、微信群等方式进行通知。
 
  (一)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
 
  (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三)对于在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四)对于残疾应聘人员,在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在其残疾类别上适当放宽体检标准。
 
  (五)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各县区人社部门负责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各招聘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相关考察材料装入考生档案。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提出拟招聘人选建议名单,提请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务会议研究确定后,在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分别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其中从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经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基层项目人员,不再实行试用期,其基层服务年限依据有关规定连续计算工龄。
 
  本次招聘岗位中设置有服务年限的,要订立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 聘用后必须保证最低服务年限。
 
  十二、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由白银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及举报受理。
 
  监督电话:0943-8224528
 
  (二)报考者须诚信报名,如实提交报考材料。凡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对存在恶意报名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四)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六)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七)本公告由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三、其他事项
 
  (一)政策咨询。公开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咨询相关报考政策,请拨打以下电话。
 
  白银市人社局:0943-8244489
 
  会宁县人社局:0943-3229890
 
  靖远县人社局:0943-5937138
 
  景泰县人社局:0943-5590798
 
  白银区人社局:0943-8317577
 
  平川区人社局:0943-6751236
 
  (二)技术支持。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需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技术咨询:4000010370
 
  联系电话:0931-4676230  0931-4670278  0931-8525772
 
  (三)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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