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满足下列相关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本《实施方案》及附件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位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部分岗位学历放宽至中师、中职、中专、中技、职高、高中(学历学位需求设置为中专及以上的,岗位未注明中师、中职、中技、职高、高中的,仅限中专(中师、技校)及以上学历,下同);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

  2.部分岗位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计算时间均截止2022年11月14日及以前,详见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11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层级为乡镇岗位的报考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有年龄限制,详见职位表;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定向到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2022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政务(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8.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9.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22年11月14日服务期未满一届的,以及参加2022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10.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试用期(见习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2.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国有企业在职职工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13.截止2022年11月14日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

  14.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1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5日-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大会议室

  4.报名费用:报考人员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及各附件,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考生自行选择)。委托他人报名的,视为本人报名。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县人社局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视为考生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其报名申请,对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告知报考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在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部门(单位)及审查工作人员按照本《实施方案》及《职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及工作人员签署报名意见,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审核通过并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资格审查有关人员责任。报名结束后,无人报名的招聘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小于1:1(不含1:1)的,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名单由镇远县人社局向社会公示。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下列材料:

  (1)《镇远县2022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

  (2)毕业证(需学位的还需提供同等学位证书)原件(2022年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1份;国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上备案注册的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5)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级主管部门(如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应当注明服务人员基本信息、服务项目名称、起止时间、服务地点及是否同意服务人员参加本次考试等信息,服务期已满的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22年11月14日前服务期满一届且未转为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需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及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报考者属报考单位所要求生源但现户口不在该地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单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意见;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持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资格证等)。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测评),仅等待证书发放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需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5人(不含35人)的,先进行笔试,再按1:3比例进行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工作由镇远县人社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请关注指定网站相关公告)。

  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专业测试)方式由镇远县人社局确定。进入面试(专业测试)考生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或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持《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签订《镇远县2022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扫描考点场所码提示绿码正常通行、同时持有贵州省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检测合格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如需进行笔试的岗位,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镇远县人社局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既参加笔试又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如遇考生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情况的,空缺岗位均不予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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