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1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

  2.镇宁自治县以外在职在编教师报考的,须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一级及以上职称外县籍在职在编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2022年镇宁民族中学、镇宁自治县第一高级中学(镇宁实验学校)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

  3.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与报考学科一致)。

  4.报考英语学科须通过英语专业四级。

  5.报考语文学科须持有二级甲等普通话等级证。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

  (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镇宁自治县在职在编教师。

  2.截止2022年10月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镇宁自治县外的未取得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在编人员。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人员。

  7.任职(工作)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程序

  按照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资料审核通过的考生需缴纳100元的考务费。

  1.现场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9日—2022年11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

  镇宁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二楼)。

  3.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相关专业等级证书。

  (5)其他相关材料(一级及以上职称教师任职资格证、外县籍在职在编教师须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等)。

  (6)因客观原因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可委托其他人代报名,但须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所需材料。

  (7)所有证件须提供复印件1份和原件(审核后归还)。

  4.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体检、考察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资料复印件供资格审查和考察时使用,一律不返还。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5.领准考证时间、地点

  2022年11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镇宁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二楼)领取。

  (二)笔试、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不设开考比例。

  (1)笔试时间

  2022年11月19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

  镇宁民族中学(以准考证地点为准)。

  (3)笔试形式为闭卷(满分100分),小学、初中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高中笔试的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知识。注:不提供参考复习资料,不授权任何单位组织任何形式培训。

  (4)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并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5)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人数达不到1:3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参考人数的平均分才能进入面试环节。未参加笔试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网站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说课(满分100分)。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1:3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环节;如遇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的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报名比例达不到1:3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参考人数的平均分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总成绩计算

  (1)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体检环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考生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个环节,如面试成绩还出现并列的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个环节的人选。

  (3)总成绩将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网站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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