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岗位及数量
本次选调工作人员3名,绥阳县供排水管理服务中心1名,绥阳县水利工程运行服务中心2名。
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绥阳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涉及年限要求均按截止2021年12月28日计算。);
4.须具有3年及以上在本县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不符合考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3.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考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考调的;
6.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除绥党办发【2021】26号文件规定以外的人员。
选调方式和程序
选调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0月11日在绥阳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内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4日、15日、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共3天。
2.报名地点:绥阳县水务局三楼办公室(绥阳县白马附近);联系人:王志余,联系电话:17785266410。
3.具体步骤:报考者在绥阳门户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绥阳县水务局2021年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报考者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者本人报名;《报名表》照片栏须粘贴好一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者持《报名表》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原件(上述证件均须复印件一份),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近3年年度考核表的复印件各一份(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在规定日期内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
绥阳县水务局在收到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考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