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以《安顺市镇宁自治县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为准。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不含委培生)。

  2.定向贵州省户籍、安顺市户籍、镇宁自治县户籍(不含黄果树旅游区)毕业生的招聘岗位,需提供截止2021年9月22日前相对应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镇宁自治县(不含黄果树旅游区)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限在本县担任满1届(2018年12月28日前任职的需连续3年任职,2018年12月28日后任职的需连续5年任职)以上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任职时间按截至2021年9月22日止计算,学历放宽至中专(技校、职高、高中),不限专业;资格复审时,须持本县乡(镇)党委出具当选及任职期满1届以上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持县委组织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招聘对象报考岗位具体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9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贵州省自学考试专业目录》对照国家规范设置的标准,其一级学科应当对应招聘岗位表上的学科门类,二级学科应当对应招聘岗位表上的专业类别)。

  在专业要求上,报考人员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上专业与《岗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尚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1年9月22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截止2021年9月22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7.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8.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需回避情形岗位的。

  9.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

  报考人员需在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4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如实填写《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在报考过程中,报考人员没有完全对照个人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记载专业进行填写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视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情况随时取消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简章》资格条件,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国有企业正式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在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审批备案等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发现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所有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3)专业审核要求: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对于教育部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证明,证明在校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表(单)。国外、香港、澳门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是由教育部直属的留学服务中心为留学回国人员发放学历的认证书,以确保留学生在国外取得学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留学回国人员升学、就业和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证明。)》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翻译的成绩单中文翻译件,证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专业不一致且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5日17: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县招聘办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一次性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1年9月24日17:00前)可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1年9月24日17:00至9月25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有关人员的责任。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到县招聘办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报市招聘办审核,由考务部门修改。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9月 22日9:00至9月26日17:00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通过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人员,应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1年10月18日9:00至10月21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通过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

  (三)问题咨询

  在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因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问题咨询由招聘办负责解释,电话:0851-36225153;报考人员因报名系统、相片传输、缴费、表证打印等问题需咨询可直接联系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电话:0851-33281804。

  

考试

  本次招聘计划不设开考比例,但未达1:3比例岗位划定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50分)。

  笔试时间(请考生严格执行本考试时间,迟到不允许进入考场。):2021年10月24日(星期日)上午9:30-12:00 (如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人员,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

  1.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的《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2份;本人手写签名的《镇宁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2份。

贵州镇宁县事业单位2021年招聘80名人员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4.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及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参加资格复审,并放宽到2021年12月30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原件。国外、香港、澳门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是由教育部直属的留学服务中心为留学回国人员发放学历的认证书,以确保留学生在国外取得学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留学回国人员升学、就业和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证明。)》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翻译的成绩单中文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该证明文件必须盖有单位公章才有法律效力。),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 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该证明文件必须盖有单位公章才有法律效力。),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资格。

  6.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镇宁自治县招聘办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必须书面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面试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向社会公示。

  

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特定职位的胜任特征要求,遵循固定的程序,采用专门的题库、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通过考官小组与应考者面对面的言语交流等方式,评价应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才测评方法。结构化面试是指面试的内容、形式、程序、评分标准及结果的合成与分析等构成要素,按统一制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的面试。)方式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县招聘办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请考生关注并查阅。

  (二)总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考生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若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不再顺延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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