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岗位

  2021年计划招募银龄讲学教师8名,具体岗位详见《望谟县银龄讲学计划2021-2022学年招募需求表》(见附件1)。可登录望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wm.gov.cn/)通知公告栏查阅相关招募信息。

  

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二)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

  (三)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四)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五)以校长、教研员、教学名师、骨干教师为主。

  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范围。

  

工作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校长可以担任受援学校的副校长,指导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一)校长职责

  1.参与学校管理,借鉴原所在学校管理经验,帮助学校制定发展规划和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提高受援学校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

  2.每月在受援学校开展学术讲座不少于1次,开设公开课或示范课、研讨课不少于3次,深入课堂听课、评课不少于8次。

  3.开展多形式帮扶活动,每季度帮助受援学校培训校长、学科教师1次,在所在乡镇开展分析、交流活动1次。

  4.每半年向县教育局分析、汇报工作情况1次。

  (二)教师职责

  1.承担受援学校相应学科教学和学科教研组活动、青年教师培训及课题研究等工作。原则上每年三分之二的工作时间应在校在岗,其余三分之一的工作时间到受援县其它学校交流、指导或州、县集中活动。

  2.坚持课堂问题导向,立足教学实际,开展听课评课活动及优质课展示。每月深入课堂听课、评课5次以上,开设公开课或示范课不少于2次。

  3.每季度在乡镇开展分析、交流活动1次。

  4.与受援学校3-5名青年教师结成对子,每学年深入对子课堂听课、评课不少于20次,青年教师教学方法、教学水平和教研能力明显提升。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为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讲学教师需在下一学年连续讲学的,讲学教师应在协议期满前提前2个月向受援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

  

招募程序及资格审核

  根据招募计划,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定职责原则,从我县教育发展实际需求确定招募岗位,在全国范围内招募。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在县教育局政工股设报名点。有意向的优秀退休校长、教师登录望谟县人民政府网站查阅招募信息,根据招募岗位及自己的专业特长,填写《望谟县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退休证明(退休证或退休文件等)、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所获荣誉证书,以及近6个月三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报告(无体检报告的可在签订协议前提供)扫描件上传至QQ邮箱(QQ号1052283579)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详情请电话咨询望谟县教育局政工股(0859-4616228)。采取网络报名的人员必须将上述材料在截止日期之前以电子版形式一次性压缩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命名格式为:姓名+意向岗位。

  报名所填信息及提供扫描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所填材料不实或扫描件与原件不一致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1日17:00止。

  (三)资格审核。县教育局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根据岗位需求进行审核,与报名人员就岗位职责、工作要求等事项进行沟通商谈,当同一岗位有多人报名时,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用的原则进行遴选,对服从调配的报名人员,进行岗位调配。

  (四)公示公布。县教育局对通过资格审核后确定岗位的拟招募讲学教师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确定为当年度讲学教师。

  (五)签订协议。县教育局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各受援学校与拟招募银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需提供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近六个月的体检报告(体检报告的意见明确为合格,并加盖医院公章)。签约结束后,将人员名单、协议报州教育备案。

  (六)上岗任教。受援学校按照服务协议安排讲学教师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前上岗,做好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讲学教师根据有关规定上岗任教,履行岗位职责。

  

待遇及保障措施

  (一)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年人均2万元,按每学期人均1万元,经考核合格后由县教育局发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县教育局统一为讲学教师购买意外保险,费用从工作经费中扣除。

  (二)受援学校要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受援学校无周转宿舍的,协助租用民房和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

贵州望谟县2021年招聘银龄讲学教师

  (三)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四)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当地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方式

  望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wm.gov.cn/

  望谟县教育局政工股    0859-4616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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