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6名,具体引进单位、职位及引进计划、所需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六盘水市水城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附件1)。

  

引进条件

  引进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意识形态、价值观念上表现良好。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3年9月8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9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9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9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9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9月8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截止2021年9月8日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特岗教师和2021年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定向生和委培生;

  5.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7.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8.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10.经人民法院决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

  11、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12.在各级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3.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14.在读的在校生或现役军人;

  1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6.水城区财政供养人员。

  

报名程序

  (一)公布引进需求

  本次人才引进信息将在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icheng.gov.cn/)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8日-9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六盘水市水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4.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职位及资格条件等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多报视为报名无效。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需提供以下资料:(1)报名信息表(附件2);(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4)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6)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所在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7)近期蓝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5张(含电子版);(8)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需提供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所有报名人员均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与现场报名的时间、地点一致。

  6.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领取准考证进入本次人才引进的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本次人才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引进职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考试

  本次人才引进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字,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2.面试不设开考比例(职位计划数与报名实际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职位,仍然开考;无人报名的职位,该职位的引进计划相应取消)。

  3.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四)体检

  体检根据本次人才引进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职位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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