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其中管理人员4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工勤人员2名。本次招聘设A、B、C三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管理人员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C类为工勤人员岗位。详见附件1:《贵阳市花溪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按相关政策降低学历条件的岗位除外)。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应聘岗位同时要求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具有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7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

  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书颁发前)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23年7月17日。

  5.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可以对应报考学历条件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本科学历的岗位。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8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8年报考公务员,2019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8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

  3.截至2023年9月30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至2023年9月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2018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4.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7月17日09:00至7月19日17:00期间登录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花溪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上公布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和报考比例较高的岗位,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区公招办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简章》及所报考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所报考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人员(或被委托人员)错选(填)、漏选(填)导致报名失败,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09:00至7月20日17: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区公招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要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区公招办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2.截至2023年7月19日17∶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23年7月19日17∶00前进行修改,审核人员在2023年7月20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因联系电话不准确、不通畅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区公招办同意后进行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7月17日09:00至7月21日17:00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报名确认并通过支付宝缴纳100.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公招办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0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准考证打印

  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7月26日09:00后登录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在线打印《准考证》。

  在线打印的《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遗失后果自负。

  

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50分。

  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时间:2023年7月29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在线打印的《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考试《考场规则》的规定,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笔试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

  考试需携带2B铅笔和黑色签字笔,详见《准考证》要求。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含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笔试结束后,由区公招办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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