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立场、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七)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和条件。

  

报名与资格初审、面试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需提供资料:

  (1)个人简历;

  (2)证件资料: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相应资格证书(扫描成电子版以证件名称命名);

  (3)近期免冠蓝底小2寸电子版照片。将以上资料准备齐全打包发送到

  相应邮箱262940673@qq.com

  打包文件名为:学校+专业+姓名字样。

  2、报名初审合格后,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聘用及相关待遇

  1、本次招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2、经面试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面议。

  3、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由贵州省第一测绘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3605330

  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董家堰635号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