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县政务服务一窗通办‘2+2’模式改革成效,根据省、州推进一窗通办‘2+2’模式改革工作要求及罗甸县人民政府十八届第39次常务会议精神,决定开展罗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工作员及前台工作员招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罗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综合服务窗口工作员及前台工作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罗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综合服务窗口工作员及前台工作员11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罗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工作员及前台工作员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享有公民权利(公民享有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自由权利;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控告权)),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热心为人民服务,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五官端正,能吃苦耐劳,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4.综合服务窗口工作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前台工作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本县户籍人员;

  6.综合服务窗口工作员男女不限,年龄22—40周岁,男性身高在165㎝以上;女性身高在155㎝以上;前台工作员限女性,年龄22—40周岁,身高在155㎝以上;

  7.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具备以下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学历可放宽至大专。①从事过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及前台服务工作1年以上的;②近3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

  2.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人员;

  3.违规党纪和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立案侦查)的人员;

  4.不符合选聘对象、报考条件、选聘岗位等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7.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未退出现役的人员。

  (三)报名

  1.报名方式

  公开招聘坚持个人自愿原则,由本人根据招聘公告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由招聘工作组工作人员现场对参加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等进行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罗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招聘综合服务窗口工作员及前台工作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②提供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报名时间及地点

  ①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3年7月4日。(上午9:00—下午17:00)

  ②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罗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号楼303室;联系人:谭梦婷,联系电话:0854-4801887)。

  (四)考试

  采取测评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参加完规定的考试项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部门或医院出具的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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