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合同制宣传文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兴义市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宣传文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从事宣传岗位的文员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主要成员中无刑事犯罪人员。

  2.具有较高的觉悟,良好的思想品德,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热衷于社会消防公共服务事业,自愿从事消防工作,纪律观念较强。

  3.政审、体检合格。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新闻、大从传播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及会驾驶轿车的人员优先录用。

  5.年龄、性别:22至30周岁,男、女不限。

  (二)岗位条件

  任职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

  2、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应变能力,为人稳重大方,懂得礼仪常识;

  4、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具有团队意识;

  5、会拍摄照片和视频,具有简单的视频编辑水平;

  6、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新闻写作能力;

  7、熟练操作使用办公常用软件(word、excel等);

  工作地点:兴义市建设路27号原州公安局大院内(兴义市消防救援大队)

  工作时间:实行8小时工作制,有周末休息;如需加班,有加班费。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曾因违反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8.从事消防文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文员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在签订聘用合同前,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录)用合同或工作关系的,需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聘用合同签订后,试用两个月(含培训),试用期月薪: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评估后转正签订合同。

  报名时间:2023年04月17日至2023年04月20日

  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待初步审查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永松(15186563666,32493636@qq.com)

  四、薪酬待遇

  合同制消防宣传文员转正签订合同后薪酬包括工资和五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工资至少3000元/月,逐年增资,大队提供就餐和统一的,签订合同后安排住宿。

  

兴义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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