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要求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坚决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品行端正,思想素质过硬,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有正确的世界观;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爱公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3.学科专业条件
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网络空间安全、智能科学与技术、安全科学与工程等相关或相近学科专业。
(二)博士引进条件
1.学历学位
博士研究生,且原则上第一学历学位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2.年龄条件
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备副教授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具备教授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三)具备副教授(或已达到申报副教授职称条件)及以上职称调动条件
1.学历学位
副教授(或已达到申报副教授职称条件)及以上职称的,原则上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年龄条件
具备副教授资格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备教授资格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相关待遇
(一)博士引进的相关待遇
1.学院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使用事业编制,享受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等相关待遇,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
单位:万元(人民币税前)
学历学位 | 职称 | 安家费 | 科研启动经费 | 初聘职称待遇 | 工资待遇 | 其他 待遇 | 最低服务期限 | |
人文社会科学类 | 自然 科学类 | |||||||
博士研究生 | 讲师及以下 | 50 | 7 | 10 | 副教授 | 副教授 | 享受贵州省高层次人才相关补贴等 | 8年 |
副教授 | 55 | 7 | 10 | 副教授 | 副教授 | |||
教授 | 60 | 7 | 10 | 教授 | 教授 |
2.具有公务员(人民)身份且要求保留公务员(人民)身份的人员无安家费,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具体在协议中约定。
单位:万元(人民币税前)
学历学位 | 科研启动经费 | 工资待遇 | 其他 待遇 | ||
人文社会科学类 | 自然科学类 | 最低服务期限 | |||
博士研究生 | 25 | 30 | 二级主任科员 | 享受贵州省高层次人才相关补贴等 | 8年 |
3.授予人民警衔,享受警衔津贴。
4.提供独立办公室,省外博士提供过渡性临时住处。
5.博士研究生不具备副教授资格的,到学院后初聘为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享受副教授相关待遇,但在3年内须通过副教授资格评审,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副教授资格评审的,低聘为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已具备副教授资格且聘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享受副教授相关待遇;已具备教授资格且聘到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享受教授相关待遇。
6.引进领军 人才等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方式确立相关待遇。
(二)具备副教授(或已达到申报副教授职称条件)及以上职称调动待遇
1.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学院事业编制同等条件人员的相关待遇。
2.授予人民警衔,享受警衔津贴。
报名方式
发布公告日起即可通过电子邮箱向学院报名。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1)个人详细简历;(2)各阶段学历书;(3)身份证复印件;(4)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5)奖励、科研等其他材料。
请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贵州学院部人事处邮箱gzjcxyrsc@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大学××专业博士(××专业职称)+招聘来源。
也可以自带相关材料到贵州学院部人事处面谈。
其他
(一)服务期按聘(录)用后签订的协议执行。
(二)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欢迎电话咨询。
引进政策咨询电话:
张老师0851-85407003
马老师0851-85401882;17725033538
竭诚欢迎有志之士与我们共襄人民公安教育伟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