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森林和草原防火中心事业岗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森林防火日常管理和宣传等工作,根据机构编制情况和有关规定,拟在一定范围内选调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注重基层、注重实绩、注重品行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选调工作的领导,保证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选调各个环节的工作安排。

  三、选调岗位

  安顺市森林和草原防火中心管理人员1名。

  四、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乡镇事业单位中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干部。

  (二)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招聘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工作满5年以上(截止2021年6月1日);

  3.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热爱林业工作,能吃苦耐劳,坚守岗位值班;

  6.熟悉电脑,对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有一定的经验。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见习期或试用期未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4.定向招录按要求未满服务期年限的人员;

  5.不符合选调条件、岗位要求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17日,报名者如实填写《安顺市森林和草原防火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撰写工作调动申请,送安顺市林业局办公室(安顺市中华东路108号),联系人:汪可俊,联系电话:0851-33281484。

  (二)党组研究

  安顺市林业局办公室根据报名人员情况,推选拟选调人员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三)公示

  安顺市林业局办公室将局党组研究结果进行公开公示五个工作日。

  (四)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者,经本次公开选调领导小组会议审查同意,并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按照人事调配程序和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要求

  (一)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不得与选调单位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准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和事先内定人选。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保密等制度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人选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附件:安顺市森林和草原防火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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