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人民政府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联社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供销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供销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工作人员1名。招聘岗位见《龙门县供销社公开招聘供销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薪酬待遇

  1.经考试合格录用者,按照龙门县供销社系统企业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薪酬待遇为4277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保费)。

  三、招聘条件

  (一)限于广东省龙门县本县户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

  (六)年龄男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以后出生),女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4.参加或曾经参加邪教组织的;

  5.其他不宜聘用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5个工作日(即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9日)。公告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县供销合作联社具体负责实施。

2021广东惠州市龙门县供销社招聘供销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人员1人公告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8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鉴于疫情期间,请报考人员先行电话预约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惠州市龙门县环城北路2号龙门县供销社人事股,联系电线、报名须提交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龙门县供销社公开招聘供销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考生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三)资格审查方式

  由龙门县供销社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和登记,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确认。

  (四)领取准考证

  由县供销社统一制作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本人到场领取准考证,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代领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五、考试办法

  1.本次考试采取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方式招录。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应变能力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实施。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作自动放弃处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的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相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在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 号)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据招聘名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经考察合格正式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由供销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与聘用人员签订。

  九、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报考人员上交材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五)本公告由龙门县供销社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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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门县供销社公开招聘供销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龙门县供销社公开招聘供销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龙门县供销合作联社

  

2021年8月3日

  原标题:2021年龙门县供销社公开招聘供销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工作人员的公告

  http://www.longmen.gov.cn/lmxrmzfmhwz/zwgk/gzwj/tzgg/content/post_43564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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