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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关山贺天
里四臭居居
当爱转移
累赘
虽然单位参公后,事业人员有了参公的可能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事业人员都会自动参公。事业人员想要参公,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学历、工作经历、工作能力等,并通过相应的考试或考核程序。改革背景下的具体情况 在事业单位改革的大背景下,部分事业单位可能会逐步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范围。
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行政类事业单位被明确要求全部撤销,行政权力划归机关承担。在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之前,已经开始将省市县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先行改革,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撤销,主要或者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保留或者整合,将三类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根据管理权限,全部划归到主管机关。
根据相关消息推测,改革的方向是:保留或合并执法类参公单位,少数参公单位并入机关,大部分撤销或转为公益一类单位。不论是省考还是转为参公人员的,都根据职能转编制。转为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取消参公管理,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重新聘职称,若因参公耽误未晋职称年限视同聘任,可越级聘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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