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强全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黑龙江省“黑龙江人才周”、大庆市“智汇大庆”工作总体要求和大同区“福地人才”工作安排,结合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引进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20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大庆市大同区2024年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服从引进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大庆市大同区2024年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学历条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包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本科生、研究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具体岗位学历要求详见《大庆市大同区2024年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2.年龄要求。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8年9月3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3日及以后出生。
 
  (考生使用相应学历报名时,现实际年龄应符合该学历的年龄要求)
 
  3.专业要求。具体岗位所需专业见《大庆市大同区2024年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4.能够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统招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名所使用的专业与学历必须一致。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仍在禁考期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在大同区政府网(http://www.dqdt.gov.cn/)以及部分高校就业网站等媒体发布引进公告,采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对报名人员的毕业院校、学历、年龄、专业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把关。
 
  网络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报名时需对照《大庆市大同区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材料》(附件2)提供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dtqrcgz@163.com。根据网络报名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采取预约时间、地点等方式,开展能力测评和考核考察。
 
  通过校办大型招聘会或举办专场宣讲会接收现场报名,并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采取预约时间、地点等方式,开展能力测评和考核考察。
 
  能力测评和考核考察通过后,组织体检等工作。体检内容与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通过考核与体检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为引进人才办理相关手续。
 
  四、引进政策待遇
 
  1. 落实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2. 引进人才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3. 职称评审中,符合晋升职称条件的,优先推荐晋升。
 
  4. 对引进范围高校Ⅰ统招硕士及以上毕业生以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给予婚前伙食补助。五年内流出区外的退回补助资金。
 
  五、引进有关说明
 
  1.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2.报考者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
 
  3.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大同区政府网,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引才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本公告由大庆市大同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459—616520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大庆市大同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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