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关于开展新媒体备案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现对全校范围内的新媒体建设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备案。同时,根据《安徽大学新媒体联盟章程》,针对媒体成员每年因毕业、换届、账号封闭等造成的人员变动,联盟秘书处将更新成员信息,尚未加入联盟成员的现可申请加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学校各学院(系)、机关部处、直属附属单位或以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等群众组织的名义开办的微博、微信、QQ、APP客户端、BBS等各类新媒体平台以及具备工作性质的QQ群、微信群等。

  二、备案内容

  请相关单位按要求填写《安徽大学新媒体建设使用情况统计登记表》(见附件1),具备有工作性质的QQ群、微信群需填写《安徽大学QQ群、微信群备案登记表》(见附件2)。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统计工作,对本单位新媒体建设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统计,不得漏报瞒报。

安徽大学关于开展新媒体备案的通知

  2、校级学生团体由校团委统一报送;各基层学术组织及院级学生组织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统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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