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重点大学。福州大学在职博士招生方式有什么?

  

  招生方式

福州大学在职博士招生方式有什么?

  我校2020年除了继续以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的方式选拔校内在学优秀硕士研究生以外,还将通过以下两种招生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1、申请-考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向我校提出申请,各招生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入围考生直接进入考核环节,最终根据学院考核方案择优录取。我校当年度博士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学科、专业均可以“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通过我校当年招生资格审核的博士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均可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其招生范围如下:

  (1)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含青年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含优秀青年项目)、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含青年项目)、国家“万人计划”人选(含青年项目)、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国家科技三大奖二等奖以上者、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或提名奖的指导教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以上各类导师可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可招收符合条件的各类申请人。

  (2)除(1)所列博导外的其他合格博导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可招收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应届及毕业5年内的硕士研究生申请人。

  2、普通招考:普通招考方式分初试笔试、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复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目前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软件)学院和法学院在“申请-审核”制外还采取普通招考的招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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