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申请-考核”制招生由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各学院进行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考核要求

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通知

  1.学院制定“申请-考核”制考核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需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2.综合考核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设置笔试内容,笔试可以选择开卷或者闭卷形式。笔试环节必须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有关保密规定,因不执行保密规定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将依纪依规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3.专家组重点考察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合作精神、身体状况以及外语听、说、读能力等方面,专家组给出明确的评价意见,以此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4.经学院专家组考核,领导小组审议后,领导小组组长在考核表格上签署意见。各学院将考核结果汇总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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