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是由北京经济学院和北京财贸学院于1995年合并成立的北京市属重点大学,其前身北京经济学院创建于1956年,创办伊始就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新中国的缔造者们曾先后两次在中南海接见学校师生代表。学校自197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作为全国首批院校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获得数量经济学博士学位授予权,是具有20年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0年博士招生条件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0年博士招生的条件

  (一)硕博连读考生的报考条件

  硕博连读考生报考及录取详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管理规定》(点击下载)。

  (二)“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报考条件

  1.“申请-考核”制考生应为2020年全日制非定向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包括硕博连读生)或高等院校专任教师(以下简称专任教师)。

  2.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高的个人素质,遵纪守法、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历、学位条件之一: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历和学位;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一年内获得硕士学历和学位);

  ③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3.考生为全日制非定向应届硕士毕业生的,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硕士期间必修课平均成绩原则上应为80分及以上,且无重修、补考记录;

  (2)英语水平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英语六级425分以上、雅思成绩6.0分以上、托福成绩80分以上、在英语类国家留学一年以上;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潜力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至少独立或以除导师之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

  4.考生为专任教师的,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在1975年9月1日之后的);

  (2)本人研究方向和科研成果与申请专业一致或基本相符;

  (3)五年内,至少主持过1项我校科研处认定的省部级(含)以上课题,或在我校认定的核心A期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篇(含)以上,或在我校认定的权威B期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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