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一)符合军队转业军官安置政策,列入2021年转业军官移交计划,符合在沈阳市安置的转业军官(新民、辽中、康平、法库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在市内九区房产证)。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符合报考单位相关岗位条件。

  

报考岗位计划

  市直机关安置转业军官岗位计划共计200个,具体详见附件1:沈阳市市直机关安置团职(技术9级及以上)转业军官岗位信息表;附件2:沈阳市市直机关安置营职(技术10级)及以下转业军官岗位信息表。

  

志愿填报

  转业军官根据本人工作经历、学历、专长等,按照公示的各安置单位相应职级计划数和岗位要求,每人填报3个市直非平行安置志愿(市委相关部委、市人大、市政协1个;市政府相关部门1个;公安司法部门1个)。填报志愿不符合职级和岗位要求的,录取时按无效志愿处理。志愿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未填报志愿不参加市直机关考核考试安置,由户籍地区、县(市)安置。

  

考试内容和办法

  (一)笔试

  考试内容:团职(技术9级及以上)干部考试内容为《申论一》;营职(技术10级)及以下干部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二》。《公共基础知识》为客观性试题,考试范围主要包括2021年《辽宁省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考试复习教材》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部分;《申论一》、《申论二》为主观性试题,不指定教材。

  考试办法:客观性试题试卷采取闭卷填涂题卡的形式,主观性试题试卷采取闭卷笔答的形式,全省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申论一》考试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二》考试满分各100分,两科总成绩按照75%加权计算。

  (二)面试

  转业军官面试,由有面试要求的市直单位负责,转业军官按填报志愿单位职级计划和岗位要求参加所报单位组织的自主面试。面试满分为30分,权重记分满分为30分。

  (三)考核

  考核计分:以转业军官档案材料记载为依据,团职(技术9级及以上)按照辽宁省团职(技术9级及以上)考核赋分标准,满分为100分,权重记分满分为100分。营职(技术10级)及以下按辽宁省营职(技术10级)及以下考核赋分标准,满分为50分,权重记分满分为50分。计分标准详见附件3:辽宁省团职(技术9级及以上)考核赋分标准;附件4:辽宁省营职(技术10级)及以下考核赋分标准。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为 考试记分+考核记分+自主面试记分的总成绩。

  

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转业军官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点击考试公告上的报名入口, 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转业军官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上传文件为jpg格式,小于50k),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8时至12月7日12时。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和考试报名表

  转业军官可于2021年12月9日8时至12月10日8时登录2021年辽宁省转业军官安置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和考试报名表(各2份),准考证和考试报名表签名后于考试时各上交1份。

  (三)有关要求

  1.转业军官对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实行承诺制,如录取时发现转业军官与报考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报考岗位志愿作废,取消录用资格。

  2.转业军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转业军官报名以后,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接收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转业军官自负。

  

录用办法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各有关单位按转业军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单位各职级计划数,做好转业干部录用安置工作。

  (一)填报同一单位、同一职级志愿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单位计划数的,按报考志愿接收安置。

  (二)填报同一单位同一职级志愿人数多于该单位同一职级计划数的,按转业军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接收安置。

  (三)报考同一单位的转业军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考核分高者优先;若考核分也相同的,依次按职级、军衔、军龄、奖励顺序高者优先。

  (四)填报不同单位志愿且分别被不同单位录用的,按转业军官填报志愿顺序确定录用单位。

  (五)未被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安置的转业军官由区、县(市)进行安置。

辽宁沈阳市市直机关单位安置200名转业军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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