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低保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有(部分)劳动能力并处于无业状态的人员;
3.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
4.残疾人;
5.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6.现役军人配偶随军后无工作的人员;
7.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8.烈属。
(二)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设置安全生产协管员临时性公益岗位。
(三)招聘条件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统一考核的方式组织招聘报名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本招聘公告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服从开发单位岗位分配。
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街道、社区报名,人社部门资格审查、开发单位考核的方式进行。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不允许更改,请报名人员务必仔细填写。
报名时间:2021年5月31日 至 2021年6月2日
报名地点:本人户籍或居住所在街道、社区
报名需提供材料: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报名时填写大东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1)。报名时依据附件2提供证明身份类别的相关材料。
区人社局根据报名人员身份类别进行资格审查。
考核
区应急局对报名人员实践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培训、签约上岗
区应急局根据工作职责统一组织培训、上岗并签订劳务协议。
工作期限及补贴标准
(一)此次开发临时性公益岗位期限为6个月,协管员主要协助配合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补贴标准:岗位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企业职工最低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执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服务期满本人自主择业,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服务期限计算为工作年限。
附件1:
大东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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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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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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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 业 创 业 证 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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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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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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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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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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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低保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有(部分)劳动能力并处于无业状态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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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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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残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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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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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现役军人配偶随军后无工作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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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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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烈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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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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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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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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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协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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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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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意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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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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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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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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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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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确认: 填报时间:
附件2:
报名人员提供证明身份类别的相关材料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持结婚证、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零就业家庭审批表、就业创业证等。
2.低保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有(部分)劳动能力并处于无业状态的人员,持有效期内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等。
3.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持就业创业证。
4.残疾人,持本人残疾人证、就业创业证。
5.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持本人离婚(丧偶)相关证明(其中离婚的应在离婚协议上注明子女归申请人抚养)、户口薄证明抚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6.现役军人配偶随军后无工作的,持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和结婚证、配偶本人的就业创业证。
7.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供的优抚相关证明材料、优抚对象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
8.烈属,持烈士证明书、本人与烈士关系的证明材料、烈属失业人员的本人就业创业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