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院整体发展需要,经党委会研究,医院选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招聘岗位、名额、专业(研究方向)和条件(详见附件1);

  6.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团队精神和国际合作与交流能力。具有丰富的临床教学经验和相关科室/病区管理经验,能独立解决本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杂症,掌握前沿诊疗技术,能带动学科发展,带领指导和组织本科室团队开展临床、科研、教学等工作。

  7.应聘人员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大学直属附属三甲医院三级及以上主任医师或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紧缺岗位根据紧缺程度可适当放宽。

  二、不得应聘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引进待遇

  引进人才可同时享受辽宁省、大连市、医院的人才引进待遇。省、市的人才引进待遇按辽宁省、大连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给予40万安家补贴。

  四、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有意者请通过电子邮件递交简历,请以高层次人才-姓名-学校-学历-专业作为邮件的主题,简历作为附件发送。填写信息务必保证准确。报名材料不全、失效及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五、联系方式

  邮箱:

  联系电话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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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岗位、名额、专业(研究方向)和条件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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