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

  拟招聘的人才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其他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本科初始学历要求为国家级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

  2)具有丰富的三级医院放射线科临床诊疗工作经历,并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备较高的科研能力及(或)较好的临床工作基础;

  4)应聘者年龄≤45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主任医师职称或工作业绩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应聘需要材料

  1、个人简历。

  2、有关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发表的论文、论著等详细材料的复印件。

  

薪资待遇

  符合事业编制录用条件者,可入编制。薪资待遇面议。

  

联系方式

  有意向者可与辽宁省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联系

  1、简历请邮递至辽宁省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2、如果发邮件主题请写放射线科-姓名-学位-职称格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6号,邮编(110005)

  联系单位:辽宁省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联系人:丁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24-31456012

  E-mail:lnsfbyrsk@163.com/

  诚挚欢迎广大优秀人才与我们共同创造美好未来!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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