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2022年“乡村医生”基层服务专项计划补充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民政厅 卫生健康委 司法厅关于实施“学前教师”“城乡社区”“乡村医生”“司法协理”等基层服务专项计划的通知》(宁教学〔2022〕127号)要求,结合报名、体检等实际情况,决定对贺兰县2022年“乡村医生”基层服务专项计划进行补录。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录数额

  2022年贺兰县“乡村医生”基层服务专项计划进行补录3名,服务期限为两年。

  二、补录对象和条件

  (一)补录对象

  2022届宁夏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区外普通高校宁夏籍毕业生。

  (二)补录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

  4.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5.需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毕业生。

  三、补录程序

  “基层服务专项计划”补录工作按照公开计划、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

  1.本次补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邮箱投递的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日- 11月18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2.报名地点:贺兰县卫生健康局401室。

  3.报名邮箱:nxhlwsj@163.com(贺兰县卫健局)

  4.所需材料:按照公告要求填写《2022年贺兰县“基层专项服务计划”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毕业证书、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专业资格证(没有的不提供),现场报名提供以上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文件名编辑为乡村医生+姓名。

  (二)招募方式

  报名人数和空缺岗位数比例小于等于5:1时,通过面试方式确定招募人选;当报名人数与空缺岗位数比例大于5:1时,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招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

  (三)体检

  体检标准按《宁夏乡村医生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院为指定医院(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补录资格。

  (四)公布结果

  拟补录人员确定后,在贺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派遣上岗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贺兰县卫生健康局派遣拟补录人员到岗参加服务。

  四、待遇保障

  (一)“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服务期间以每人每年4.5万元标准给予补贴,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颁发“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服务证书。

  (二)服务期内的“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允许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研究生等各类公开招考、招聘。

  (三)“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按其到基层服务年限计算工龄(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期限为依据)。

  (四)“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自主就业的,可享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就业服务;就业困难的,可享受“一对一”就业帮扶;有创业意愿的纳入创业引领行动,享受创业培训、孵化等服务,鼓励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要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三)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必须自觉服从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示个人健康码、行程码,所有地区来贺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未尽事宜由贺兰县卫生健康局研究决定。

  

贺兰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2日

  

  附件:2022年贺兰县“基层专项服务计划” 报名表.doc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