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2020年城市社区公开招聘网格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名城市社区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城市社区网格员56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具有灵武市户籍且在灵武市辖区有固定住所。已就业人员报考须征得现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招聘条件

   (一)网格员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年龄45周岁(1975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党员可以放宽到50周岁(1970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和电脑;

   4.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和应急处理能力;

   5.同等条件下中员、大学生村官、持有社会工作师证(初级)、退伍军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从事志愿服务的志愿者优先。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网格员:

   1.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被司法调查的涉嫌违法犯罪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

   4.违反考试纪律被禁考、且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

   五、招考程序和办法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个人自主报名或社区组织推荐。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1)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2)本人二代身份证、户籍簿、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等资料原件、复印件;(3)已就业且与单位存在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人员参加招聘,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参加招聘考试的介绍信。

   2.报名时间:拟定于2020年3月5日——3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3.报名地点:灵武市城区街道办事处四楼会议室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灵武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网格员报名表》。如报名人数达应招聘人数1.5倍(即84人),则正常开考;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应招聘人数1.5倍(即不足84人),则按实际报名人数除以1.5后重新确定招录人数;如报名人数达到应招聘人数2倍及以上(即112人以上),则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取前84人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对于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证件、资料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三)考核测试考核测试主要采用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内容为党的十九大精神、灵武市情、城市社区建设基本知识、法律常识等内容。面试重点测试电脑、智能手机使用熟练程度、网格走访巡查的方法、处理民间纠纷和应变突发事件能力等内容。

   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重点是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

   (六)岗前培训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城区街道办事处组织岗前集中培训。培训合格人员将发放网格员上岗证书。培训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培训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根据《灵武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灵政办发〔2016〕122号)规定,由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办理各项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每年对现实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予以续聘。

   六、待遇落实参照灵武市临聘人员待遇落实。

   七、未尽事宜由灵武市城市社区网格员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咨询电话:0951--4021800(街道办)0951--4021567(市人社局)0951--4024260(市民政局)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951--4652811

   市纪委监委派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0951--4021566

  

灵武市城市社区网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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