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公安机关工作需要,根据区、市、县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使用有关规定,我公司受西吉县公安局委托,在西吉县公安局全程监督指导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辅警50名(其中男性45名,女性5名),根据公安工作性质及岗位要求,分别按一定比例择优录取。

  


三、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形式为西吉县公安局(用工单位)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委托我公司招聘,并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提供相应的管理与服务。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参照人民考录标准)、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岗前培训、入职分派等程序进行。

  


五、招聘条件

  


(一)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尚科学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二)职业条件

  


1、具有积极向上的就业择业观念和正确的职业价值取向;

  


2、完全理解及接受招聘形式和本次招聘岗位工资待遇;

  


3、充分了解门职能和辅警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公安机关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有较强的组织观念、纪律性、服从性和岗位奉献及吃苦耐劳精神;

  


4、敬重人民职业和热爱公安事业,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自觉维护公安机关及人民队伍形象。

  


(三)岗位条件

  


1、西吉籍户口;

  


2、年龄18周岁以上(自公告之日起年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条件

  


1、五官端正、无纹身、无过度染发、无彩妆及染甲、无明显疤痕(男性不得打耳钉眼、留长发、胡须等);

  


2、身心健康、无残疾、无传染疾病和精神疾病史;

  


3、左右眼矫正视力5.0以上(矫正视力不超过600度);

  


4、听力测定双侧耳语(不低于4m)0-25db;

  


5、嗅觉正常;

  


6、语言流畅、无明显口吃现象。

  


(五)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1、本人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或个人征信报告逾期记录超过3次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调查处理或近亲属涉恶涉黑犯罪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公职人员或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违法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6、在各类人事考试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的人员;

  


7、现役军人和聘用期未满的消防救援人员;

  


8、已在用人单位(我公司)和用工单位(西吉县公安局)辞退的人员;

  


9、不认同和接受(响应)本《招聘公告》的人员;

  


(六)优待条件

  


1、复退军人放宽至高中学历,笔试成绩加5分;

  


2、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32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专门特殊人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网络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计算机应用及安全管理、汉语言文学、会计专业毕业的,提供国家、自治区级颁发的证书或资格认证)、大学生村官(提供西吉县委组织部相关证明等)可放宽到35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3、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或配偶笔试成绩加10分,被县以上政府部门授予“见义勇为”“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现役军人、人民、事业编警务人员、辅警配偶及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4、西吉县“建档立卡户”家庭成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工作岗位(社区警务)

  


西吉县公安局所属各部门、警种,具体根据工作需要分派。

  


七、工作职责

  


在人民的指导和带领下,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文书助理等。

  


八、劳动保障

  


1、辅警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1-2个月。合同期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根据相关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合同期满可根据用工单位需求及本人意愿决定是否续签。

  


2、辅警工资待遇依据现行的区、市、县公安机关辅警工资待遇保障有关规定执行,实行按级分档保障制度。

  


3、本次招聘辅警工资按最低等级和最低档次核算,每人每月应发工资大约为3070元(含个人承担五险一金费用)。

  


4、聘用期免费提供工作服装及有关勤务装备。

  


九、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会同我公司联合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十、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体能测试内容: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具体内容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子)、800米(女子)、纵跳摸高。

  


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体能测试标准,测试成绩合格人员参加笔试。身体有隐疾的不可参加体能测试,如隐瞒病情参加测试发生事故后果由应试者自负。

  


十一、笔试

  


1、理论考试内容为党史知识和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时事、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治安管理处罚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法》,以及与本次招聘有关的内容等,分值为100分;

  


2、考生参加理论考试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黑色签字笔;

  


3、理论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理论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者的职业形象、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

  


2、应试者参加面试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

  


3、面试作答时间每人不超过15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

  


4、面试成绩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三、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十四、体检

  


1、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完成,标准参照《职工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根据医院收费标准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终止应聘资格,空缺按总成绩排名递补;

  


2、应试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试者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十五、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应聘者考试成绩、体检、政审情况,提出拟招聘人员名单,报西吉县公安局备案。

  


(二)对拟聘用人员在我公司“宁夏天下金盾人力资源服务”微信公众号和本次招聘微信群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统一办理拟聘用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公示后出现空缺名额的,经报请西吉县公安局审核同意后,从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统一办理拟聘用手续。

  


(五)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西吉县公安局考核合格的,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我公司予以正式聘用并派遣至西吉县公安局从事辅警相关工作。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违反我公司或西吉县公安局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其他不适应工作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由西吉县公安局退回我公司的,我公司予以调岗派遣或解聘。

  


(六)被聘用人员拿到派遣报到证无正当理由逾期(根据报道日期1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额,依次按程序进行递补。

  


十六、应聘须知

  


1、必须遵守本次招聘规则和相关要求,如不遵守或不服从招聘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招聘组织管理(包括不提供相关证明、不遵守招聘规则、不接受安检、发布与招聘有关的不当网络言论等)的,随时终止应聘资格。

  


2、在应聘过程中徇私舞弊,不按时或按规定完成本次招聘程序的,随时终止应聘资格。

  


3、聘用后一个月内未与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证件(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原件、照片等作为存档资料,不予返还。

  


5、参加本次招聘活动或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等过程中,须根据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参加各项程序,注重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如发生身体意外伤害、突发疾病、交通等任何安全事故,均不属于工伤范围,一切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6、参加本次招聘,所占用的时间和产生的任何费用属个人自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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