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用对象及条件
(一)招用对象
具有我县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用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5日以后出生)
4、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
2、靠借贷上学的高校毕业生;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
4、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中的失业高校毕业生;
5、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高校毕业生;
6、城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高校毕业生。
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除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大龄残疾就业困难人员等特殊就业困难人员)或已就业(经与社保数据、工商登记对比,当前处于就业状态的)人员,不能招用。
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由县人社局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3、普通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表格)3份;
5、就业创业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
6、报名条件中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①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由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调查和数据比对,出具的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②靠借贷上学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在校期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③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记载本人家庭的《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家庭所在地县级乡村振兴局建档立卡家庭页截图(盖乡村振兴局公章);⑤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高校毕业生:提交记载有本人姓名的《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⑥城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高校毕业生:提交社区或村委失业一年以上有关证明(签字并加盖公章))3份;
7、《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份;
8、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4张;
9、健康码和行程码(彩色)A4打印件1份。
以上提供的证件及复印件均为现场查看原件、核对留存复印件。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月5日-1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会议室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2年1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注:前来报名人员请佩戴口罩,并出示行程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