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院(中心)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吸引一批学历层次高、专业知识强的急需、紧缺人才充实到科研队伍中,有效改善人才队伍结构,不断提高科研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相关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0月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社科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计划招聘数为5名。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专   业 备注
专业技术岗位 5 博士研究生 伦理学010105 宗教学010107 区域经济学020202 产业经济学020205 数量经济学020209  政治学0302  社会学0303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  中国古代史060204 考古学0601  学术型博士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shanxi.gov.cn/ )和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sass.sx.cn/)发布。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8日(工作时间)。

  

如因疫情影响不能到现场报名,可电话预约报名。

  

预约报名电话:0351—7850223

  

报名地点: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人事部210房间。

  

报名人员所需提供证件及材料:(按顺序装订)

  

①打印填写《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聘报名表》。

  

②本人身份证、博士研究生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③个人自荐材料,近5年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及论文论著(应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获奖等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④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

  

(三)资格审查

  

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参加考核人员。

  

(四)组织招聘

  

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数量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招聘单位同意,在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进行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6个方面,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人员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院(中心)党组研究通过后,在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人事部按程序办理报批、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7850223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大昌南路14号

  

附件:省社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聘报名表.docx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

  

(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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