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

  第一学历为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并在全国范围内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招聘计划、待遇及要求

  1.招聘计划总额23名(其中:普通岗位13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10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本公告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要求一览表》。

  2.招聘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山西省户籍,部分岗位向灵丘县户籍高校毕业生倾斜。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合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

  6.年龄:1986年7月1日后出生;

  7.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报考语文岗位的普通话要求二级甲等以上);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参加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在校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山西大同市灵丘县2021年招聘23名初中教师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符合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5.聘用后即与聘用单位直接领导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三)相关问题的具体规定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是专门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现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到本公告发布之日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和获得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退役士兵设置的招聘岗位。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及从业资格等条件要求,如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无人报名,则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应自动纳入一般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使用。

  3.本方案涉及到涵盖毕业、辞(职)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任职期、教师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3.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4.定向、委培毕业生需遵守定向、委培的相关规定。

  

招聘办法与程序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文件精神,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也不进行笔试,采取教学能力测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教学能力测试、体检、考核、公示、岗位确定、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实施方案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分别在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平台、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灵丘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公告发布到开始报名)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现场同步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要挑选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自报名之日起至试用期满止)。在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1.报名

  (1)现场报名,现场照相,不能代替,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如实填写《灵丘县2021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2),报名时提交。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教师资格证应与所学专业、所报考的岗位学科相一致。请报考者自行下载、填写(涉及本人签字的报名时面对工作人员现场亲笔签字)、打印附件2-3。

  (3)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0月22日。

  (4)报名地点:灵丘县教育科技局三楼人事办公室。

  (5)制定《新冠疫情防控预案》,落实落细防护措施。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名的考生,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后,方可进入报考场所。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内容

  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现场审查和确认。

  (2)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考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审核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就业报到证(报到证随档案在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的须由托管部门出具托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对应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在办理应聘手续时必须提供与报名信息对应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不予聘用并记入诚信档案。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在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同时,取得合格证书的提供合格证书,未取得合格证书的须在资格复审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4),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注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4)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者,随时取消资格。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

  (1)考生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

  (2)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出生年月、现就业情况、是否在校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信息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

  (3)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

  (4)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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