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2023年招聘专职辅导员25名,全部纳入学校正式编制,其中本校选留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数的50%。
报名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熟悉高校学生工作基本规律,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本原理、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基本素质;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2023年8月1日前能正常毕业并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证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原则上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专职辅导员、应征入伍等经历者适当放宽;
7.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具有以下工作经历之一,且不少于一年:
(1)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辅导员工作经历;
(2)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及其下设部门负责人工作经历;
(3)校团委直属部门负责人工作经历;
(4)院(所)团委、学生会及其下设部门负责人或院(所)研究生分会主席团工作经历;
(5)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年级负责人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6)大学生应征入伍经历;
(7)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经历,且担任兼职辅导员不少于2年;
(8)有其他突出表现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