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名额及岗位

  此次招聘为村(社区)岗位,占用乡镇事业编制。招聘名额为90名。具体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见《兴县2021年度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委培、定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须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

  3.任职满1年且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经县委组织部统一回引在村(社区)工作满1年且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现任回引大学生、经县委组织部统一回引在村(社区)工作满3年且3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的离任回引大学生、退役军人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兴县户籍(指考生报名时报考者户籍为兴县户籍或曾为兴县户籍),以及已经组织人社部门统一以招聘、回引、选派等方式安排在兴县村(社区)工作的人员,其服务所在地可视为户籍所在地;

  5.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村(社区)工作;

  6.本次招聘岗位要求长期在村(社区)工作,多数在农村,工作生活条件比较艰苦,任务比较繁重,适宜男性;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7.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不能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15种情形;

  9.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职(退)、现役、服务期、户籍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兴县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兴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布招聘公告。

山西吕梁兴县2021年招聘90名毕业生到村工作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吕梁人事人才网(http://www.llrc.com.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1年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18: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表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1寸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B以下)。

  报考人员选择在我县报考后,当年不得参加吕梁市范围内其他县(市、区)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的报名考试,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登记表中本人承诺栏信息,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兴县2021年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10月8日9:00至10月13日18:00

  资格初审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21年10月8日9:00至10月14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及时下载并彩色打印《兴县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开考比例及岗位核减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报考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

  因不达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通知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改报其他岗位,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如数退还。岗位被核减、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和兴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通知。

  2.减免考务费用

  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在现场提交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具体提交减免手续时间:2021年10月1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地点:兴县政府大楼125室。

  3.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吕梁人事人才网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体能测试合格者,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基层治理等方面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通过吕梁人事人才网和兴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通知(具体详见准考证)。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考生笔试成绩可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查询。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工作由兴县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或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依据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60分及以上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依次确定(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体能测评,不足5: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体能测评入围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评时间、地点通过吕梁人事人才网和兴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放宽执行,见附件。

  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体能测评全程录音录像,成绩当日公布。体能测评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和兴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以后各环节(包括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和兴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下述所需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

  (3)有效身份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与研究生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学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6张;

  (7)笔试准考证。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放宽年龄条件人员需提供《兴县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符合放宽年龄条件人员申报认定表》。

  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退役军人报考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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