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山西临汾洪洞县事业单位2021年招聘320名工作人员

  

招聘计划

  招聘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人员5名;县教科局下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91名;县应急管理局下属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5名;县统计局下属普查中心工作人员4名;县气象局下属气象综合信息中心工作人员3名;县商务局下属促进外来投资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计划见附表。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2.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入招聘单位同组岗位一招聘岗位。

  3.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发布公告之日。

  4.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5.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6.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由洪洞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发布公告

  通过洪洞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7月7日8:00至7月11日下午18:00止。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hongtong.bmren.cn

  相关信息查询网址:洪洞县人民政府网(网址: www.hongtong.gov.cn)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洪洞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教科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统计局、气象局等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洪洞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25×35毫米,分辨率295*413像素,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洪洞县教科局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

  4.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1年7月12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符合减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而后现场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5.准考证下载打印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洪洞县人民政府网站。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洪洞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报市人社局核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

  A.应聘教科局教师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学段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科目二》:学科专业知识(申报科目的专业知识)。

  B.应聘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县商务局下属促进外来投资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岗位、县气象局下属气象综合信息中心气象综合业务员岗位、县统计局下属普查中心统计调查员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C.应聘县应急管理局下属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中心危化品安全技术员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等;

  《科目二》:危化品安全技术员一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电路理论、电气控制、电气自动化等专业基础知识。

  危化品安全技术员二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工原理、化学反应工程、化工仪表与自动化等专业基础知识。

  危化品安全技术员三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燃烧与爆炸学、安全工程学、安全监测与监控、企业标准化管理与实务、灭火技术、火灾救援技术等专业基础知识。

  危化品安全技术员四内容包括: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等专业基础知识。

  (4)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报名表》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2020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证明、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视同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等的存放证明(主要是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应提供合格证;暂时未发放合格证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人社局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退伍证。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考核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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