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2023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加强市级机关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建设,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渭南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3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为市级机关遴选公务员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报名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全市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市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

  报考者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推荐后报名,并满足以下条件:

  1.立场坚定、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在本级机关连续任职2年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报考条件;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县乡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满2年以上,且符合以上要求的,可参加本次遴选。

  (三)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年龄计算以及获取学历学位、资质资格、面貌等时间截至2023年8月31日(不含当日)。工作经历时长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开遴选报名条件中的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时间以正式任职时间(含试用期)计算,在本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在同一层级不同机关的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2.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考者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之后,在各类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农村(社区)、自谋职业或个体经营、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报考者应使用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报名。报考者用于报名的学位,应当是报名所用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4.职位专业名称和类别划分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设置、审核。若所学专业(如专业硕士专业、境外高校专业、新设专业等)未列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的,则可选择与专业要求条件相近、相似的职位,由资格审查单位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定;

  5.报考者不得选报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的各个环节,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而骗取报考资格情形的人员,取消报考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禁考、记入诚信档案等相应处理。

  二、公开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9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

  市级机关及渭南高新区报考人员报名由市委组织部审核,地点在市委1号楼5楼513室;

  县级及以下机关报考人员报名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地点设在各县(市、区)委组织部。

  2.资格审查

  在渭南党建网下载附件2《渭南市2023年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报职位,所在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后,在报名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A4纸正反面打印《报名表》,表格内容及格式不得改动,填表说明不属打印内容)。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含电子版)和个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电子版(与报名表一致);

  ②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③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留存),通过省考录用且满服务年限,尚未履行公务员登记手续的报考者,须提供干部管理权限主管组织人事部门证明材料;

  ④依据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单位党组(党委)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⑤学历书原件、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存复印件);

  ⑥所在党支部出具并加盖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工)委印章的党员证明原件(根据职位需要提供);

  ⑦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报考者依据自身条件,对照职位要求,只能选报一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资格;凡不按时限要求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

  3.不足开考比例的改报

  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未达规定比例的职位,经遴选单位书面申请,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或缩减、取消遴选计划。对选报职位取消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

  市委组织部将及时在渭南党建网公布缩减、取消遴选职位情况和取消职位报考者改报时限及相关要求。同时,通知改报人员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但不得改报已经取消的职位(程序及要求与报名和资格审查一致)。改报只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完成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4.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必须凭证,市委组织部统一负责印制,由市委组织部通知报考者本人并发放,准考证保留到录用公示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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