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延安市劳山国有林管理局、延安市桥山国有林管理局、延安市桥北国有林管理局和延安市黄龙山国有林管理局新聘用人员聘用合同签订服务期为3年及以上(包括1年试用期),聘用期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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