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并完全符合《成都理工大学2022年10月考核招聘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报名时成都理工大学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和学位证所载学历和学位,须完全符合其所报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要求,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30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要求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学校可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等进行调整,并在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cdut.edu.cn,下同)上发布公告。

  

聘用方式与相关待遇

  (一)学校对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到校工作应履行8年基本服务期。基本服务期内原则上不能转聘岗位系列。

  (二)学校根据招聘工作人员受聘岗位发放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政策性津补贴,绩效工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校为招聘工作人员提供配套待遇如下:

  

类型

  

  住房补贴和安家费

  (单位:人民币,税前)

  

  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国(境)外取得

  博士学位人员

  

  住房补贴10万元,安家费7万元。

  

  国内取得

  博士学位人员

  

  住房补贴8万元,安家费5万元。

  

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报考者登录成都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hr.cdut.edu.cn,下同)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岗位报名。

  报考者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本公告有效期从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成都理工大学根据报考者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相关考核,择优录用。

  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资格人员的确定

  报考者应按要求在现场审查时提供以下材料,通过资格初审和现场审查的人员即取得面试资格。

  1.《报考信息表》一式两份(请粘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可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各级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和学历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位和学历为准。不符者,成都理工大学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其他证明材料(如职称、各类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报考者已取得的学术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若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SSCI和CSSCI等检索收录的,须提供书面检索收录证明。

  (二)面试形式及考核内容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心理测试的形式。

  1.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与招聘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心理调适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内容。

  2.心理测试主要考核报考者心理素质及心理状况,其结果作为学校审定报考者聘用资格的重要依据,不计入面试成绩。

  (三)面试评分方法及面试总成绩的计算

  1.各类面试满分均为100分,采用体育计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以有效分的平均值为报考者的实得分,实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按四舍五入予以取舍。

  2.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3.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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