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根据报考人员报名缴费情况,经研究,现对本次相关招聘岗位作如下调整(见附件)。

  本公告由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线。

  附件:2023年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调整表

  

2023年10月18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