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劳动者工伤致残赔付引争议

共1个回答 2026-02-04 只笑给我看  
回答数 1 浏览数 692
问答网首页 > 最新热搜 > 综合新闻 > 超龄劳动者工伤致残赔付引争议
微笑太甜微笑太甜
超龄劳动者工伤致残赔付引争议

□本报记者丁国锋

□本报通讯员张澜

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越来越多的超龄劳动者加入劳动力市场,相关纠纷也随之发生。超龄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能否获得相应赔偿?

2025年10月,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超龄劳动者工作期间致残引发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判决认定,从事一线操作工作的廖女士虽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仍构成超龄用工关系,应当享有基本劳动保障权益。

超龄女工因伤截肢

2023年3月,时年已满52周岁的四川籍女工廖女士入职常州市武进区某机械公司,从事一线操作工一职,每月5000元的工资是她和家庭的重要依靠。但天有不测风云,2023年11月,在操作压机时,廖女士的左前臂被机器压伤,后被诊断为毁损伤,必须截肢。

“公司说给我一笔钱就算了,可我以后怎么办?”想到自己在公司并未参加任何保险,可能无法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廖女士感到非常无助。她的忧虑也道出了部分超龄劳动者的烦恼。

2024年1月,廖女士被武进区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同年6月,被鉴定为伤残五级。公司支付了1.7万元医疗费,并同意支付一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双方就长期保障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廖女士遂将该机械公司诉至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要求判赔工伤赔偿金128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关系终止。廖女士在某机械公司所处岗位为一线操作工,该岗位女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虽然廖女士入职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其受伤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并不以与用人单位是否成立劳动合同关系为必要条件,故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

一审法院在判决中支持了廖女士的部分诉讼请求,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包括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中载明的6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3万元,以及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但因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廖女士无法享受按月发放的伤残津贴,因此一审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廖女士一次性赔偿12.2万余元。

对这一结果,廖女士感到难以接受,于是选择上诉。

改判支持伤残津贴

二审中,合议庭没有沿用“超龄即非劳动关系”的传统逻辑,而是将重点放在了权益保障和实质公平上。

“工伤保障是超龄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不应因其年龄而被剥夺。”该案二审主审法官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合议庭着重考量了以下两个关键点:

一是根据国家关于延迟退休的政策性文件精神,用人单位负有保障超龄劳动者工伤权益的基本责任;

二是如果廖女士选择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路径,其残疾赔偿金可达60余万元,而在工伤赔偿的路径下,若不支持伤残津贴,赔偿额仅10余万元,巨大的“救济差价”有违公平正义。

最终,常州中院二审作出判决,撤销了一审不支持伤残津贴的判项,改判某机械公司自2024年6月28日起,按月向廖女士支付本人工资70%的伤残津贴,即每月3500元,直至其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为止,为她以后的生活提供了一份基本的保障。

法官表示,除了体现对超龄劳动者权益的正当保护外,判决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

“感谢法院的判决,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也让我有了继续面对生活的勇气。”拿到二审判决的廖女士重燃了对生活的希望。

建议统一裁判标准

“这既是对用人单位规范用工的警示,也是对超龄劳动者的一次坚实的司法支持。”该案主审法官表示,本案中,用人单位虽未为超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也不能免除其依法承担工伤待遇的主体责任,体现了司法机关对超龄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重视,也与社会善良风俗相契合。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超龄劳动者用工争议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如何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依法保护超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当前劳动司法实践中面临的重要课题。”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副教授高国梁表示。

高国梁解释,本案二审判决认为双方构成超龄用工关系,实质是采用了特殊劳动关系说,这样定性有利于加强对超龄劳动者基本劳动权益的保护。

“在相关法律规定相对模糊的情况下,二审判决将伤残津贴纳入了超龄劳动者的工伤权益保护范围,对类似案件的处理能够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高国梁说。

同时,高国梁建议,可从立法和司法解释层面统一和协调超龄劳动权益保障的制度规则,统一各地裁判机构的裁判标准,以适应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发展需求。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fz/2026/02-04/10565273.shtml

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有内容均明确标注文章来源,内容系转载于各媒体渠道,仅为传播资讯之目的。我们对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于内容可能存在的事实错误、信息偏差、版权纠纷以及因内容导致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本网站概不负责。如因使用、参考本站内容引发任何争议或损失,责任由使用者自行承担。

综合新闻相关问答

  • 2026-02-04 涉违法占地、毁林毁草破坏生态……8个典型问题被通报

    记者今天(4日)从自然资源部了解到,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四季度发现,部分地方存在违法占地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开发建设、毁林毁草破坏生态等问题。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

  • 2026-02-03 中央一号文件首次系统性部署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

    中新社北京2月3日电(记者陈溯)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3日对外发布,明确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这是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对这一重大举措进行系统性部署。文件提出,健...

  • 2026-02-03 动力电池赛道密集突破 技术前沿多路并进

    从固态电池中试产线投产,到钠电池即将上车,近期动力电池赛道突破频频。在各个前沿领域,不少企业正在加速发力,持续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落地。业内专家表示,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在多方利好支持下,当前已经进入前沿技术...

  • 2026-02-03 法国工业迎短期回暖 制造业复苏基础仍脆弱

    中新网巴黎2月3日电(李洋孙羽婷)当地时间2日发布的经济数据显示,由于欧洲防务和军事开支增加,法国工业活动在今年1月出现明显回暖,但复苏基础仍显脆弱。标普全球(S&PGlobal)与汉堡商业银行(HCOB)当天发...

  • 2026-02-03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

    新华社权威快报|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2月3日发布这也是“十五五”首个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提出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总抓...

  • 2026-02-05 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举行2026年新春团拜会

    中新社香港2月4日电(记者刘玥晴)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简称“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2026年新春团拜会4日在香港会展中心举行。受中央港澳办主任、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委托,中央港澳办、国务院港澳办副主...

最新热搜推荐栏目
推荐搜索问题
综合新闻最新问答

问答网AI智能助手
Hi,我是您的智能问答助手!您可以在输入框内输入问题,让我帮您及时解答相关疑问。
您可以这样问我:
乌官员称三方会谈首日谈判内容充实且富有成效
电动式车门把手,为何需要强制性国标?
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举行2026年新春团拜会
(新春走基层)桂林黄埔后人共话传承 黄埔精神连接两岸情
A股煤炭行业板块周三走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