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体办理办法
(一)符合优待政策的公安民警子女根据(公政治〔2018〕27号)文件要求执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根据(粤应急〔2019〕198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军人子女、烈士子女 优待资格审核。家长需于3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中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三)华侨学生优待资格审核。家长需于3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中共中山市委统 战部侨务科办理身份认定。
(四)复退军人子女 优待资格审核。家长需于3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学校,学校及镇街初审后于3月15日前将材料送至所在镇街社会事务部门审核,最后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最终认定。
(五)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子女、海外华人华侨的适龄子女,以及没有通过台湾居民居住证读卡采集身份信息的台湾学生,需于3月7日前向学校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学校通过中考业务管理系统录入信息后,将相关材料送至镇街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审核,并于3月15日前以考区为单位统一交由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终审。
(六)通过台湾居民居住证读卡采集身份信息的学生,不需办理申请手续,自动默认已通过审核。
(七)抗击新冠肺炎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根据中教体通〔2020〕9号文件要求执行,我中心将以市卫生健康局发函的名单为准。
二、其他事项
(一)文件依据、具体办理方式及所需提交的材料详见(中教体〔2020〕78号),请广大符合条件的家长及考生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办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通过优待政策审核的考生,拟将于2022年4月底通过“中山招”进行公示,请广大家长及考生留意相关通知。
附件:(中教体〔2020〕78号)
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