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条件

  (一)技能大师

  引进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一般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2.现工作于省外或在黔工作时间未超过1年。

  3.主要包括曾获得以下奖项或荣誉,或担任国家级技能人才平台负责人,或取得(指导选手取得)全国、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的人才:

  (1)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2)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负责人、国家级竞赛集训基地负责人。

  (3)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组长;世界技能大赛奖牌获得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

  (二)优秀技能人才

  引进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一般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2.现工作于省外或在黔工作时间未超过1年。

  3.主要包括曾获得以下奖项或荣誉,或担任省级技能人才平台负责人,或取得(指导选手取得)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赛事奖项的人才:

  (1)全国行业技术能手、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省级技术能手;获得省级劳动模范、省级五一劳动奖章的高技能人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2)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省级高水平专业(群)负责人、省级竞赛集训基地负责人。

  (3)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教练;世界技能大赛奖牌获得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得者的技术指导老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银牌、铜牌、优胜奖获得者;全国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一类赛、全国专项职业技能大赛前3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省级职业技能大赛第1名,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第1名,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第1名。

  

引进专业

  引进人才专业应为汽车大类、路桥大类、土建大类、机械大类、旅游大类、物流大类、信息大类等专业,各专业引进人才数量视具体情况而定。

  

引进程序

  (一)网上投递简历报名。

  (二)面试考察评议(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四)政审考察。

  (五)学院研究审批。

  (六)办理聘用手续。

  

引进方式及待遇

  (一)编制内引进。

  (二)工资绩效按照贵州省政策和学院规定执行。

  (三)技能大师安家费30万元,优秀技能人才安家费15万元。

  (四)设立工作室。可结合实际设立以引进人才命名的工作室。对技能大师优秀技能人才分别按照我省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标准进行补助,优先支持申报设立国家级、省级大师工作室,获批后不重复享受补助。

  (五)提供公租房一套。

  (六)持有相应学段,具有非教师系列相近专业职称可按规定申请转评同等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初定同等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七)技能大师中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奖牌获得者可申请省级优才卡(Ⅰ类),其他技能大师和优秀技能人才可申请省级优才卡(Ⅱ类)或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持卡人才可享受医疗服务、子女入学、配偶安置、旅游服务、金融服务等方面优惠政策。作出重要贡献的,可申请换发优才卡(Ⅰ、Ⅱ类)。

  

联系方式

  应聘者将个人详细简历、科研成果、突出工作业绩、荣誉表彰等相关资料提交学院组织人事处邮箱:gzjzyrsc@126.com。

  联系方式如下: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职教城西区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 编:551400

  联系电话:0851-8813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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