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普通公开招考为一次(不含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本年度我校预计共招收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160名左右(含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不含国际和港、澳、台博士生招生),各博士点招生人数暂不作具体规定,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计划,此项工作具体详见“福州大学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生源状况、招生有关规定和初试情况分配学部(学院)的招生计划,学部(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博士生招生有关规定确定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录取名单。

攻读福州大学博士奖学金制度是怎么样呢?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正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奖优、酬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要点(具体见公布的信息)如下:

  1.国家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月2000元,按12个月发放。

  2.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直接享受特等奖学金,其他全日制非定向博士新生及全日制定向非在职“少干”博士新生直接享受一等奖学金;特等奖学金15000元、一等奖学金10000元。每级新生评选一次。

  3.优秀学业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分阶段优秀学业奖学金(称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和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奖金为10000元。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特、一、二等奖:特等奖学金15000元、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二等奖学金7000元。

  4.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5.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将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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