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音乐类综合分=考生文化折算分乘以50%加上专业分乘以7.5乘以50%;

  

  舞蹈、影视表演类综合分=考生文化折算分乘以40%加上专业分乘以7.5乘以60%;

  

  播音主持类综合分=考生文化折算分乘以80%加上专业分乘以7.5乘以20%;

  

  播音与主持艺术综合分=考生文化折算分×70%加上专业分乘以30%。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录音艺术则是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文化折算分”是考生高考总成绩除以考生所在省份普通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100。江苏、新疆、云南、海南等省份以各省具体相对应比例系数进行折算。

  

  各地不一样,以北京为例:美术类综合分计算公式:本科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300×750×50%+高考文化课成绩×50%,高职(专科)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300×450×50%+高考文化课成绩×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

  

  1、河北省综合分计算规则

  

  艺术本科批B段、专科批“平行志愿组”

  

  投档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统考专业成绩÷300)*750*70%,

  

  2、山西省综合分计算规则

  

  第二批本科C类的艺术类(美术类)专业试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300*100*70%+文化成绩÷750*100*30%;

  

  3、山东省综合分计算规则

  

  艺术类本科批、专科(高职)批

  

  投档成绩=统考专业成绩÷300×750×70%+文化成绩×30%

  

  4、安徽省综合分计算规则

  

  第二批(A段、B段)、第四批实行平行志愿

  

  投档成绩=文化成绩÷750×300+专业成绩÷375×700

  

  5、重庆市综合分计算规则

  

  本科批A段、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

  

  投档成绩=(文化成绩(含加分)÷750×300×30%)+专业成绩×70%

  

  6、甘肃省综合分计算规则

  

  艺术类本科一批B段、本科二批、高职(专科)实行平行志愿

  

  投档成绩=文化成绩(不含加分)÷750×300×30%+统考专业成绩×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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