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与待遇

  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外岗位,具体岗位见《成都体育学院2021年12月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工资待遇参照校内在编人员执行。

  

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2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并完全符合《成都体育学院2021年12月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2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四川成都体育学院2021年招聘10名人事代理人员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人事代理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其他栏分别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存在不适合拟聘岗位与要求的其他情况。

  

报名

  应聘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等内容,于2021年12月2日至12月9日登录成都体育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rczp.cdsu.edu.cn/,也可登录成都体育学院主页,点击底部导航栏人才招聘栏目,跳转后点击新版人才招聘系统,即可注册报名)。进入系统后,点击招聘职位——管理系列,点击相应职位的申请职位按钮,并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证明证件扫描件(报名时务必上传岗位要求的清晰完整的证明证件扫描件,证明证件扫描件材料不齐者,视为审核不合格)。

  1.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2.各阶段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其中,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生证原件的扫描件、学校相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模板见附件2),其最终是否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应聘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位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3.应聘人员研究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属于高校自设专业的(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查询不到的高校自设专业),需提供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开具的关于专业的专业代码及隶属何类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扫描件,模板见附件3。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初审

  学校人事处汇同有关部门根据应聘者在网上提交的应聘信息及证明证件材料进行初审。

  

考试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制定具体考试考核方案,具体考试考核形式、时间、地点安排等以届时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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