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所列基本条件及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干部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思想政治素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3.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位(含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生,下同)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4.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位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须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须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能力,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功底,近5年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过1篇及以上专业学术论文(需为第一作者),或近5年内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科研成果1项及以上,或近5年内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科研成果2项及以上,或近5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文章3篇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

  6. 具有党校或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

  7.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

四川成都市龙泉驿区委党校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招聘在职教研人员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 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

  6. 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 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岗位条件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招聘专业

  

党校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4

  

  本科: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历史学类、公共管理类。

  研究生:哲学类、理论经济学类、应用经济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中国史类、公共管理类。

  

  招聘流程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招聘网络报名系统(http://lqdx.bao-ming.cn)进行注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不设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届时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在参加专业能力考核前,须提供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通过现场验证的方式复审应聘资格,确定参加专业能力考核人员。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料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

  1. 《中共成都市龙泉驿区委党校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职教研人员报名表》(附件);

  2. 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

  3.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4. 近5年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论文、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科研咨政课题报告、对策研究成果等)。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将随时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并纳入龙泉驿区公开招聘诚信黑名单,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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