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应聘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服从学校各项工作安排;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后出生);

  5.取得相应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6.符合相应招聘职位的资格等要求(详见《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秋季人事代理招聘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川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聘23名工作人员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

  1.应聘人员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的;

  2.不按要求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核查的;

  3.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

  4.体检不合格、不能按时完成体检或放弃体检的;

  5.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

  

薪酬待遇

  根据《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青年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学校给予国家双一流学校或专业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家补助8万元;非双一流学校或专业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家补助5万元。其他工资待遇按照在职在编人员同工同酬的原则执行。

  

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初审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应聘者,可自公告之日起至11月25日24:00前按要求将《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及职称证书等材料的扫描电子文档与报名表打包压缩后以附件方式发送至邮箱:gzyrsc2256100@163.com(电子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如ZN202101+张三)。

  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且初审合格进入资格复审,复审人员名单于11月30日前公示于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gavtc.cn/)。

  2.资格复审

  学校于面试前一天进行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时间待定。

  参加复试人员到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滨江校区(具体时间待定)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须出示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报名登记表、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对政治面貌有要求的岗位)等,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未按时到现场提交资料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复审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3.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资格复审当天进行,地点待定。采用专业心理测试软件进行测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心理素质及心理状况。

  心理测试不计算分值,其成绩仅作面试时的参考,不计入面试成绩。

  凡未按要求参加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不再补测,同时取消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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