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音乐类:综合分=考生总分×50%+专业分×4.5×50%.

  

  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类:综合分=考生总分×40%+专业分×4.5×60%.

  

  播音主持类:综合分=考生总分×80%+专业分×4.5×20%.

  

  摄制、编导类:综合分=考生总分×100%

  

  美术、音乐、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播音主持等类别考生,分别按本、专科综合分从高他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则按专业分、考生总分(文代分加政策加分)次序排序。摄制、编导等类别考生,分别按本、专科总分(文化分加政策加分)排序,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专业分、文化分次序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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