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音乐类:综合分=考生总分×50%+专业分×4.5×50%.
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类:综合分=考生总分×40%+专业分×4.5×60%.
播音主持类:综合分=考生总分×80%+专业分×4.5×20%.
摄制、编导类:综合分=考生总分×100%
美术、音乐、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播音主持等类别考生,分别按本、专科综合分从高他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则按专业分、考生总分(文代分加政策加分)次序排序。摄制、编导等类别考生,分别按本、专科总分(文化分加政策加分)排序,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专业分、文化分次序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