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个人申报,经初中学校初审,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核查审定,下列考生符合(金市教基〔2021〕3号)政策性加分条件,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2021年6月18日—6月21日。
举报电话:
金华市教育局:82469762;
婺城区教育局:82319204;
金东区教育局:82176693;
开发区教育分局:82378241。
:附件下载
根据考生个人申报,经初中学校初审,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核查审定,下列考生符合(金市教基〔2021〕3号)政策性加分条件,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2021年6月18日—6月21日。
举报电话:
金华市教育局:82469762;
婺城区教育局:82319204;
金东区教育局:82176693;
开发区教育分局:82378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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