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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文职一直不审核怎么投诉

1、向军队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开设信访举报专线电话和专用信箱,主要受理对军队单位、军队管理的人员违反党纪军纪问题的检举控告,以及军队党员、干部不服党纪军纪处分的申诉。

2、法律分析:可以向招聘机关或者用人单位进行申诉。最好能跟他们协商看看能不能再体检多一次。

3、可以打12380进行举报。组织系统12380举报电话于2004年3月30日在全国组织系统正式开通,12380举报电话的受理工作由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负责。

4、联系当地的军事部门。如果资料没有被审核,可以联系当地的军事部门,并向他们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审核你的报名资料。

5、通过招考岗位后的咨询电话、或军队人才网公布的相关单位咨询电话,及时主动进行沟通联络。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反馈内容为相关报名信息或提交材料不全、有误,及时完善相关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再次提交,耐心等待初审。

军队里文职干部是什么职务?

1、文职干部是军队文职人员的组成部分,是军队编制定额内不授予军衔的干部。通常是军队中担负专业技术、行政事务、生活保障等干部职务的非现役军人。文职干部是军队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

2、军队文职人员,是指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 管理工作 和 专业技术工作 的 非现役人员 ,是 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 。

3、军队文职管理岗位由高到低分为九个等级,即部级副职、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专业技术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由高到低设一级至十三级。

4、文职人员岗位,分为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种类别。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和专业技能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专业技能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5、定义: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是指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

军队文职考上后去哪里工作

1、工作地点一般是在招聘单位的所在地。根据查询公务员考试网得知,军队文职人员招聘是由各大部队院校、机关单位等进行招聘的,工作地点一般是在招聘单位的所在地。

2、军队文职工作地点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军队文职人员的工作地点遍布全国各地,具体的岗位信息会在每年招考的岗位计划中透露。

3、军队文职出招聘公告后,你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择职位,经过笔试和面试后,最终录用的会到你所报的岗位的地区工作。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

4、军队文职主要在军级以上机关和非作战部队,从事教育科研、工程实验、医疗卫生、文艺体育等专业技术和事务性管理保障工作。

2022年文职政策解读: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1、第一条为了规范文职人员管理,保障文职人员合法权益,在军事人力资源领域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建设高素质文职人员队伍,促进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制定 本条例。

2、年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公告为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将组织实施2022年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工作。

3、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利用社会人才资源为军队建设服务,规范文职人员的聘用和管理,建设高素质的文职人员队伍,适应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条例。

军队文职具体做什么

1、部队文职是指在军队中从事非战斗性工作的人员,主要负责后勤保障、行政管理和军事训练等方面的工作。他们的职能包括:后勤保障:负责军队日常生活的支援,包括衣食住行、物资调配、药品医疗等。

2、部队文职人员主要从事教学科研、工程实验、医疗卫生、文艺体育、图书档案等专业技术工作和事务性管理保障工作。部队文职工作福利待遇:岗位工资 分为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按照岗位等级分别设置岗位工资标准。

3、职责见下面:文职工作有行政文员、人事文员、文案文员、档案文员和销售文员。

4、军队文职主要是从事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教学辅助、实验、工程、卫生技术、图书、出版、会计等岗位的文职人员。

5、部队文职人员是在军队从事科研、医护、后勤保障、教学等不直接参与作战的岗位,属于军队人员的一种,军队编制。不会直接上战场,但会参与非战争军事行动,比如支援抗疫这种。

6、管理岗的文职人员:他们是军队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规划、组织、指挥、协调等重要职责。

军队文职有相关管理规定的文件吗?谢谢了

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是经中央军委批准,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以政干270号发布《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利用社会人才资源为军队建设服务,规范文职人员的聘用和管理,建设高素质的文职人员队伍,适应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条例。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关军事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做好文职人员的教育培训、户籍、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抚恤优待等工作,为文职人员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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