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扩散丨德宏州公安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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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公安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面试公告

为确保德宏州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面试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1年7月6日,参加面试的考生报到时间为面试当天的7:30-8:00,未按时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德宏州公安局民警训练基地五楼(芒市环城东路-德宏州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办公区内)

三、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的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按照分数高低排序并择优录取。

四、面试流程

(一)报到

1.参加面试考生报到时间为面试当天7:30-8:00,未按时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德宏州公安局民警训练基地五楼报到并进行身份验证。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报到时扫描“云南健康码”和“通行大数据行程卡”,提供三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与核酸检测报告具有同等效力。均显示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进入侯考区等待面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通行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风险地区城市的考生,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则进入侯考区等待面试;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则进入侯考区等待面试;“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需提供有效的解除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则进入侯考区等待面试。现场测量体温异常(≥37.3℃),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报到后进入备用候考室候考,并启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二)候考

1、考生报到后进入候考区,工作人员再次核对考生身份,并宣布面试纪律和其他注意事项。候考期间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2、考生午餐由德宏州公安局统一提供。

(三)点名

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按组点名确定面试时间,抽签确认面试顺序号,并按序号就坐。

(四)面试

点到名的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到考场进行面试。

(五)成绩

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录入。

五、面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凡未按时间、地点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凡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的,其面试成绩扣5分。

(三)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遵守面试工作各项管理规定和纪律,随身携带的资料、通讯工具等各类物品必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带入候考室、考场。凡不把上述随身物品交工作人员保管的考生,视为违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进入考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父母或亲属姓名,一经透露视为违规,该考生的面试成绩扣5分;一经透露视为违规,该考生的面试成绩扣2分。

(五)按照回避相关规定,考生可向监督人员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六)面试时,考生不得在面试题本上作答、记录或标记,面试结束后不得带走面试题本和草稿纸。

(七)考生在候考室、考场、休息室内禁止大声喧哗和吸烟。

(八)参加面试人员期间应服从工作人员和疫情防控人员的管理。

(九)对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六、提醒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文职人员信息统一在微信公众号“德宏警方”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及时认真阅读本公告,知晓面试规定及时间安排,凡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七、纪律与监督

面试当日,德宏州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将全程参与监督,同时向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报备,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德宏州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92-2125246

监督电话:0692-2115110

附件1:德宏州公安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考生名单

附件2:德宏州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德宏州公安局
2021年7月1日
附件1:

请扩散丨德宏州公安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面试公告

请扩散丨德宏州公安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面试公告

附件2:

德宏州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面试前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申领“健康码”,做好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德宏州公安局。

二、考生参加面试前应仔细阅读《德宏州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三、考生进入考点前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四、考生应按照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一)“云南健康码”和“通行大数据行程卡”,均显示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进入侯考区等待面试。

(二)“云南健康码”为黄码、“通行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风险地区城市的考生,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则进入侯考区等待面试。

(三)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则进入侯考区等待面试。

(四)“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需提供有效的解除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则进入侯考区等待面试。

(五)未提供相关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与核酸检测报告具有同等效力。

五、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六、对面试前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和呼吸道症状,需对人员进行研判,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场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考生进入考点内,除核必要工作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其余时间均应佩戴口罩。

十、考生应知悉告知事项,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终止面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德宏州公安局刑侦支队

编辑:郁礼亮
审核:杨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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